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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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5-19 15:28:49
摘要:
新華社北京5月18日電
中共中央 國務院
關于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
(2020年5月11日)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創新,是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改革開放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堅持全面深化改革,充分發揮經濟體制改革的牽引作用,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極大調動了億萬人民的積極性,極大促進了生產力發展,極大增強了黨和國家的生機活力,創造了世所罕見的經濟快速發展奇跡。同時要看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發生變化,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與這些新形勢新要求相比,我國市場體系還不健全、市場發育還不充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沒有完全理順,還存在市場激勵不足、要素流動不暢、資源配置效率不高、微觀經濟活力不強等問題,推動高質量發展仍存在不少體制機制障礙,必須進一步解放思想,堅定不移深化市場化改革,擴大高水平開放,不斷在經濟體制關鍵性基礎性重大改革上突破創新。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全會關于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戰略部署,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及其他各方面體制改革,構建更加系統完備、更加成熟定型的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決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以完善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為重點,全面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實現產權有效激勵、要素自由流動、價格反應靈活、競爭公平有序、企業優勝劣汰,加強和改善制度供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生產關系同生產力、上層建筑同經濟基礎相適應,促進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思想為指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強化問題導向,把握正確改革策略和方法,持續優化經濟治理方式,著力構建市場機制有效、微觀主體有活力、宏觀調控有度的經濟體制,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鞏固、優越性充分體現。
——堅持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牢牢把握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基本國情,牢牢扭住經濟建設這個中心,發揮經濟體制改革牽引作用,協同推進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等領域改革,促進改革發展高效聯動,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堅持和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等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與市場經濟有機結合起來,為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堅持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關系。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更加尊重市場經濟一般規律,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和對微觀經濟活動的直接干預,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有效彌補市場失靈。
——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更多采用改革的辦法,更多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在鞏固、增強、提升、暢通上下功夫,加大結構性改革力度,創新制度供給,不斷增強經濟創新力和競爭力,適應和引發有效需求,促進更高水平的供需動態平衡。
——堅持擴大高水平開放和深化市場化改革互促共進。堅定不移擴大開放,推動由商品和要素流動型開放向規則等制度型開放轉變,吸收借鑒國際成熟市場經濟制度經驗和人類文明有益成果,加快國內制度規則與國際接軌,以高水平開放促進深層次市場化改革。
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探索公有制多種實現形式,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培育更多充滿活力的市場主體。
(一)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堅持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推動國有資本更多投向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領域和關系國家經濟命脈、科技、國防、安全等領域,服務國家戰略目標,增強國有經濟競爭力、創新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有效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對處于充分競爭領域的國有經濟,通過資本化、證券化等方式優化國有資本配置,提高國有資本收益。進一步完善和加強國有資產監管,有效發揮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功能作用,堅持一企一策,成熟一個推動一個,運行一個成功一個,盤活存量國有資本,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
(二)積極穩妥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深入開展重點領域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基礎上,按照完善治理、強化激勵、突出主業、提高效率要求,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規范有序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對充分競爭領域的國家出資企業和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出資企業,探索將部分國有股權轉化為優先股,強化國有資本收益功能。支持符合條件的混合所有制企業建立骨干員工持股、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科技型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等中長期激勵機制。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加快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和市場化經營機制,健全經理層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對混合所有制企業,探索建立有別于國有獨資、全資公司的治理機制和監管制度。對國有資本不再絕對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業,探索實施更加靈活高效的監管制度。
(三)穩步推進自然壟斷行業改革。深化以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特許經營、政府監管為主要內容的改革,提高自然壟斷行業基礎設施供給質量,嚴格監管自然壟斷環節,加快實現競爭性環節市場化,切實打破行政性壟斷,防止市場壟斷。構建有效競爭的電力市場,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和競爭性環節電價,提高電力交易市場化程度。推進油氣管網對市場主體公平開放,適時放開天然氣氣源和銷售價格,健全競爭性油氣流通市場。深化鐵路行業改革,促進鐵路運輸業務市場主體多元化和適度競爭。實現郵政普遍服務業務與競爭性業務分業經營。完善煙草專賣專營體制,構建適度競爭新機制。
(四)營造支持非公有制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制度環境。健全支持民營經濟、外商投資企業發展的市場、政策、法治和社會環境,進一步激發活力和創造力。在要素獲取、準入許可、經營運行、政府采購和招投標等方面對各類所有制企業平等對待,破除制約市場競爭的各類障礙和隱性壁壘,營造各種所有制主體依法平等使用資源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的市場環境。完善支持非公有制經濟進入電力、油氣等領域的實施細則和具體辦法,大幅放寬服務業領域市場準入,向社會資本釋放更大發展空間。健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制度,增加面向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供給,支持發展民營銀行、社區銀行等中小金融機構。完善民營企業融資增信支持體系。健全民營企業直接融資支持制度。健全清理和防止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長效機制,營造有利于化解民營企業之間債務問題的市場環境。完善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的政策體系,建立規范化機制化政企溝通渠道,鼓勵民營企業參與實施重大國家戰略。
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全面完善產權、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等制度,筑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有效運行的體制基礎。
(一)全面完善產權制度。健全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加強產權激勵。完善以管資本為主的經營性國有資產產權管理制度,加快轉變國資監管機構職能和履職方式。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健全以公平為原則的產權保護制度,全面依法平等保護民營經濟產權,依法嚴肅查處各類侵害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行為。落實農村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政策,完善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完善產權權能,將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創新農村集體經濟有效組織形式和運行機制,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完善和細化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交易、保護制度規則,加快建立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強企業商業秘密保護,完善新領域新業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二)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行“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維護清單的統一性和權威性。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動態調整機制和第三方評估機制,以服務業為重點試點進一步放寬準入限制。建立統一的清單代碼體系,使清單事項與行政審批體系緊密銜接、相互匹配。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信息公開機制,提升準入政策透明度和負面清單使用便捷性。建立市場準入評估制度,定期評估、排查、清理各類顯性和隱性壁壘,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改革生產許可制度。
(三)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完善競爭政策框架,建立健全競爭政策實施機制,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強化公平競爭審查的剛性約束,修訂完善公平競爭審查實施細則,建立公平競爭審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建立健全第三方審查和評估機制。統籌做好增量審查和存量清理,逐步清理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存量政策。建立違反公平競爭問題反映和舉報綠色通道。加強和改進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加大執法力度,提高違法成本。培育和弘揚公平競爭文化,進一步營造公平競爭的社會環境。
以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為重點,加快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推進要素市場制度建設,實現要素價格市場決定、流動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
(一)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的要素市場。加快建設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建立同權同價、流轉順暢、收益共享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探索農村宅基地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三權分置”,深化農村宅基地改革試點。深化戶籍制度改革,放開放寬除個別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戶限制,探索實行城市群內戶口通遷、居住證互認制度。推動公共資源由按城市行政等級配置向按實際服務管理人口規模配置轉變。加快建立規范、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加強資本市場基礎制度建設,推動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完善強制退市和主動退市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強化投資者保護。探索實行公司信用類債券發行注冊管理制。構建與實體經濟結構和融資需求相適應、多層次、廣覆蓋、有差異的銀行體系。加快培育發展數據要素市場,建立數據資源清單管理機制,完善數據權屬界定、開放共享、交易流通等標準和措施,發揮社會數據資源價值。推進數字政府建設,加強數據有序共享,依法保護個人信息。
(二)推進要素價格市場化改革。健全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價格形成的不當干預。完善城鎮建設用地價格形成機制和存量土地盤活利用政策,推動實施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前提下,推動土地復合開發利用、用途合理轉換。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健全基準利率和市場化利率體系,更好發揮國債收益率曲線定價基準作用,提升金融機構自主定價能力。完善人民幣匯率市場化形成機制,增強雙向浮動彈性。加快全國技術交易平臺建設,積極發展科技成果、專利等資產評估服務,促進技術要素有序流動和價格合理形成。
(三)創新要素市場化配置方式。縮小土地征收范圍,嚴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圍,建立土地征收目錄和公共利益用地認定機制。推進國有企事業單位改革改制土地資產處置,促進存量劃撥土地盤活利用。健全工業用地多主體多方式供地制度,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前提下,探索增加混合產業用地供給。促進勞動力、人才社會性流動,完善企事業單位人才流動機制,暢通人才跨所有制流動渠道。抓住全球人才流動新機遇,構建更加開放的國際人才交流合作機制。
(四)推進商品和服務市場提質增效。推進商品市場創新發展,完善市場運行和監管規則,全面推進重要產品信息化追溯體系建設,建立打擊假冒偽劣商品長效機制。構建優勢互補、協作配套的現代服務市場體系。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加強全鏈條標準體系建設,發展“互聯網+流通”,降低全社會物流成本。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探索建立集體訴訟制度。
完善政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等職能,創新和完善宏觀調控,進一步提高宏觀經濟治理能力。
(一)構建有效協調的宏觀調控新機制。加快建立與高質量發展要求相適應、體現新發展理念的宏觀調控目標體系、政策體系、決策協調體系、監督考評體系和保障體系。健全以國家發展規劃為戰略導向,以財政政策、貨幣政策和就業優先政策為主要手段,投資、消費、產業、區域等政策協同發力的宏觀調控制度體系,增強宏觀調控前瞻性、針對性、協同性。完善國家重大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制度。科學穩健把握宏觀政策逆周期調節力度,更好發揮財政政策對經濟結構優化升級的支持作用,健全貨幣政策和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實施就業優先政策,發揮民生政策兜底功能。完善促進消費的體制機制,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發揮投資對優化供給結構的關鍵性作用。加強國家經濟安全保障制度建設,構建國家糧食安全和戰略資源能源儲備體系。優化經濟治理基礎數據庫。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充分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建立重大風險識別和預警機制,加強社會預期管理。
(二)加快建立現代財稅制度。優化政府間事權和財權劃分,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系,形成穩定的各級政府事權、支出責任和財力相適應的制度。適當加強中央在知識產權保護、養老保險、跨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事權,減少并規范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權。完善標準科學、規范透明、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依法構建管理規范、責任清晰、公開透明、風險可控的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強化監督問責。清理規范地方融資平臺公司,剝離政府融資職能。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完善直接稅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研究將部分品目消費稅征收環節后移。建立和完善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健全地方稅體系,調整完善地方稅稅制,培育壯大地方稅稅源,穩步擴大地方稅管理權。
(三)強化貨幣政策、宏觀審慎政策和金融監管協調。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健全中央銀行貨幣政策決策機制,完善基礎貨幣投放機制,推動貨幣政策從數量型調控為主向價格型調控為主轉型。建立現代金融監管體系,全面加強宏觀審慎管理,強化綜合監管,突出功能監管和行為監管,制定交叉性金融產品監管規則。加強薄弱環節金融監管制度建設,消除監管空白,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依法依規界定中央和地方金融監管權責分工,強化地方政府屬地金融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責任。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基本制度。有序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穩步推進人民幣國際化。
(四)全面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編制新一輪國家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強化國家戰略科技力量,構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新型舉國體制,使國家科研資源進一步聚焦重點領域、重點項目、重點單位。健全鼓勵支持基礎研究、原始創新的體制機制,在重要領域適度超前布局建設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研究建立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運營多元投入機制,支持民營企業參與關鍵領域核心技術創新攻關。建立健全應對重大公共事件科研儲備和支持體系。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形成機制和組織實施機制,更多支持企業承擔科研任務,激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提高科技創新績效。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支持大中小企業和各類主體融通創新,創新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機制,完善技術成果轉化公開交易與監管體系,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完善科技人才發現、培養、激勵機制,健全符合科研規律的科技管理體制和政策體系,改進科技評價體系,試點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
(五)完善產業政策和區域政策體系。推動產業政策向普惠化和功能性轉型,強化對技術創新和結構升級的支持,加強產業政策和競爭政策協同。健全推動發展先進制造業、振興實體經濟的體制機制。建立市場化法治化化解過剩產能長效機制,健全有利于促進市場化兼并重組、轉型升級的體制和政策。構建區域協調發展新機制,完善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國家重大區域戰略推進實施機制,形成主體功能明顯、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區域經濟布局。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
(六)以一流營商環境建設為牽引持續優化政府服務。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精簡行政許可事項,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證照分離”改革,大力推進“照后減證”。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簡化、整合投資項目報建手續,推進投資項目承諾制改革,依托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創新行政管理和服務方式,深入開展“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快推進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建設。建立健全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進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規則。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完善營商環境評價體系,適時在全國范圍開展營商環境評價,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七)構建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的社會信用體系和新型監管機制。完善誠信建設長效機制,推進信用信息共享,建立政府部門信用信息向市場主體有序開放機制。健全覆蓋全社會的征信體系,培育具有全球話語權的征信機構和信用評級機構。實施“信易+”工程。完善失信主體信用修復機制。建立政務誠信監測治理體系,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責任追究制度。嚴格市場監管、質量監管、安全監管,加強違法懲戒。加強市場監管改革創新,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以食品安全、藥品安全、疫苗安全為重點,健全統一權威的全過程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系。完善網絡市場規制體系,促進網絡市場健康發展。健全對新業態的包容審慎監管制度。
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優化收入分配格局,健全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一)健全體現效率、促進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堅持多勞多得,著重保護勞動所得,增加勞動者特別是一線勞動者勞動報酬,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經濟增長的同時實現居民收入同步增長,在勞動生產率提高的同時實現勞動報酬同步提高。健全勞動、資本、土地、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生產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完善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健全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機制。推進高校、科研院所薪酬制度改革,擴大工資分配自主權。鼓勵企事業單位對科研人員等實行靈活多樣的分配形式。健全以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等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機制。完善第三次分配機制,發展慈善等社會公益事業。多措并舉促進城鄉居民增收,縮小收入分配差距,擴大中等收入群體。
(二)完善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健全統籌城鄉、可持續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穩步提高保障水平。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制度,盡快實現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促進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長期平衡。全面推開中央和地方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工作。大力發展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和大病保險制度,健全基本醫保籌資和待遇調整機制,持續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落實異地就醫結算制度。完善失業保險制度。開展新業態從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統籌完善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優撫安置等制度。加強社會救助資源統籌,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兜底機制。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積金制度。
(三)健全國家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強化公共衛生法治保障,完善公共衛生領域相關法律法規。把生物安全納入國家安全體系,系統規劃國家生物安全風險防控和治理體系建設,全面提高國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健全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優化醫療衛生資源投入結構,加強農村、社區等基層防控能力建設。完善優化重大疫情救治體系,建立健全分級、分層、分流的傳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機制。完善突發重特大疫情防控規范和應急救治管理辦法。健全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完善應急醫療救助機制。探索建立特殊群體、特定疾病醫藥費豁免制度。健全統一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優化重要應急物資產能保障和區域布局,健全國家儲備體系,完善儲備品類、規模、結構,提升儲備效能。
實行更加積極主動的開放戰略,全面對接國際高標準市場規則體系,實施更大范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的全面開放。
(一)以“一帶一路”建設為重點構建對外開放新格局。堅持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推動共建“一帶一路”走深走實和高質量發展,促進商品、資金、技術、人員更大范圍流通,依托各類開發區發展高水平經貿產業合作園區,加強市場、規則、標準方面的軟聯通,強化合作機制建設。加大西部和沿邊地區開放力度,推進西部陸海新通道建設,促進東中西互動協同開放,加快形成陸海內外聯動、東西雙向互濟的開放格局。
(二)加快自由貿易試驗區、自由貿易港等對外開放高地建設。深化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在更大范圍復制推廣改革成果。建設好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賦予其更大的自主發展、自主改革和自主創新管理權限。聚焦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穩步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
(三)健全高水平開放政策保障機制。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拓展對外貿易多元化,提升一般貿易出口產品附加值,推動加工貿易產業鏈升級和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辦好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更大規模增加商品和服務進口,降低關稅總水平,努力消除非關稅貿易壁壘,大幅削減進出口環節制度性成本,促進貿易平衡發展。推動制造業、服務業、農業擴大開放,在更多領域允許外資控股或獨資經營,全面取消外資準入負面清單之外的限制。健全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推動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健全外商投資國家安全審查、反壟斷審查、國家技術安全清單管理、不可靠實體清單等制度。健全促進對外投資政策和服務體系。全面實施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促進內外資企業公平競爭,建立健全外資企業投訴工作機制,保護外資合法權益。創新對外投資方式,提升對外投資質量。推進國際產能合作,積極開展第三方市場合作。
(四)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體系變革。維護完善多邊貿易體制,維護世界貿易組織在多邊貿易體制中的核心地位,積極推動和參與世界貿易組織改革,積極參與多邊貿易規則談判,推動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推動構建更高水平的國際經貿規則。加快自由貿易區建設,推動構建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絡。依托共建“一帶一路”倡議及聯合國、上海合作組織、金磚國家、二十國集團、亞太經合組織等多邊和區域次區域合作機制,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和公共產品供給,構建全球互聯互通伙伴關系,加強與相關國家、國際組織的經濟發展倡議、規劃和標準的對接。推動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份額與治理改革以及世界銀行投票權改革。積極參與國際宏觀經濟政策溝通協調及國際經濟治理體系改革和建設,提出更多中國倡議、中國方案。
以保護產權、維護契約、統一市場、平等交換、公平競爭、有效監管為基本導向,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治體系,確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
(一)完善經濟領域法律法規體系。完善物權、債權、股權等各類產權相關法律制度,從立法上賦予私有財產和公有財產平等地位并平等保護。健全破產制度,改革完善企業破產法律制度,推動個人破產立法,建立健全金融機構市場化退出法規,實現市場主體有序退出。修訂反壟斷法,推動社會信用法律建設,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制定和完善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自然資源資產、生態環境、農業、財政稅收、金融、涉外經貿等方面法律法規。按照包容審慎原則推進新經濟領域立法。健全重大改革特別授權機制,對涉及調整現行法律法規的重大改革,按法定程序經全國人大或國務院統一授權后,由有條件的地方先行開展改革試驗和實踐創新。
(二)健全執法司法對市場經濟運行的保障機制。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最大限度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執法事項,規范行政執法行為,進一步明確具體操作流程。根據不同層級政府的事權和職能,優化配置執法力量,加快推進綜合執法。強化對市場主體之間產權糾紛的公平裁判,完善涉及查封、扣押、凍結和處置公民財產行為的法律制度。健全涉產權冤錯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態化糾正機制。
(三)全面建立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機制。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實行政府權責清單制度。健全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制度,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加強對政府內部權力的制約,強化內部流程控制,防止權力濫用。完善審計制度,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加強重大政策、重大項目財政承受能力評估。推動審批監管、執法司法、工程建設、資源開發、海外投資和在境外國有資產監管、金融信貸、公共資源交易、公共財政支出等重點領域監督機制改革和制度建設。依法推進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政府信息公開。
(四)完善發展市場經濟監督制度和監督機制。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強化政治監督,嚴格約束公權力,推動落實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紀委監委監督責任。持之以恒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堅決依規依紀依法查處資源、土地、規劃、建設、工程、金融等領域腐敗問題。完善監察法實施制度體系,圍繞權力運行各個環節,壓減權力設租尋租空間,堅決破除權錢交易關系網,實現執規執紀執法貫通,促進黨內監督、監察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審計監督、財會監督、統計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協同發力,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
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把黨領導經濟工作的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強化改革落地見效,推動經濟體制改革不斷走深走實。
(一)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從戰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認識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大意義,把黨的領導貫穿于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和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全過程,貫穿于謀劃改革思路、制定改革方案、推進改革實施等各環節,確保改革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
(二)健全改革推進機制。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本意見要求并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或實施措施。從國情出發,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相統一,按照系統集成、協同高效要求縱深推進,在精準實施、精準落實上下足功夫,把落實黨中央要求、滿足實踐需要、符合基層期盼統一起來,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一個領域一個領域盯住抓落實。將頂層設計與基層探索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基層首創精神,發揮經濟特區、自由貿易試驗區(自由貿易港)的先行先試作用。
(三)完善改革激勵機制。健全改革的正向激勵體系,強化敢于擔當、攻堅克難的用人導向,注重在改革一線考察識別干部,把那些具有改革創新意識、勇于改革、善謀改革的干部用起來。鞏固黨風廉政建設成果,推動構建親清政商關系。建立健全改革容錯糾錯機制,正確把握干部在改革創新中出現失誤錯誤的性質和影響,切實保護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加強對改革典型案例、改革成效的總結推廣和宣傳報道,按規定給予表彰激勵,為改革營造良好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