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確保“十四五”開好局起好步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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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新天源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 最后修訂:
- 2021-04-21 16:42:19
摘要: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決策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鞏固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成果,促進今年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確保“十四五”時期開好局、起好步,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強化科技戰略支撐,加快建設創新安徽
1.發揮財政資金引導推動作用。2021年,省財政繼續安排130億元左右,支持國家實驗室、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創新型省份、“三重一創”、制造強省等。創新財政支持方式,主要采取項目貸款貼息、股權投資、投資基金、“借轉補”、事后獎補等方式支持企業和園區發展。“三重一創”、制造強省、創新型省份等省級補助資金與市縣合力支持,按照一定比例提前預撥市縣,年終據實清算。
2.增強科技創新源頭供給。支持合肥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能源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院、大健康研究院、未來技術研究院、環境研究院和量子中心、科大硅谷建設,擴容升級省科技創新攻堅計劃,推進科技創新攻堅力量體系建設。組織實施一批重大科技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突破一批“卡脖子”技術。開展省級財政科研項目經費“包干制”試點,賦予科研單位更大的自主權和科研人員更大的人財物支配權。支持合肥市設立濱湖科學城發展專項資金和投資發展基金。
3.突出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對新組建的安徽省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一次性分別獎勵500萬元、300萬元、100萬元。延續執行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75%政策,將制造業企業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鼓勵各市按企業上年度研發投入較前兩年平均研發投入的增加額給予一定比例資金補助,推動規上工業企業研發活動、研發機構、發明專利全覆蓋。各地可對創新型民營、外資企業年研發投入占比3%以上的部分給予一定補助。
4.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完善激勵機制和科技評價機制,支持行業領軍企業牽頭、相關高校院所和上下游企業參與,圍繞十大新興產業組建體系化、任務型創新聯合體,帶動中小企業創新。鼓勵私募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對省級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省依據績效情況給予20萬元—50萬元獎勵。2021年,省財政分別安排2億元,注資省科技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和省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有限公司,采取股權投資、融資擔保等方式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
5.加強人才培育引進。2021年,省財政統籌安排各類人才專項資金6億元左右,支持引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和平臺建設等。對引進急需緊缺高端人才成績突出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規定給予不超過1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新引進和扶持提升高層次人才團隊50家以上。對來皖工作的產業高端人員及其團隊,支持解決崗位設置、職務職稱、科研立項、經費保障、薪酬待遇等事項。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與流動站聯合培養的在站博士后,給予一次性生活補貼10萬元和進站補貼3萬元。支持各地對在皖繳納個稅的重點產業企業高層次人才,按實繳個稅地方留成部分發放崗位補貼。引導商業銀行在經營貸款、消費貸款、住房貸款等方面給予引進的各類高層次人才差異化優惠政策。
二支持實體經濟,提高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性
6.降低實體經濟成本。繼續執行制度性減稅政策,延長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優惠等部分階段性政策執行期限。延續落實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惠政策。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起征點從月銷售額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到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所得稅。對先進制造業企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落實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省級墊付資金,緩解企業和市縣財政壓力。按規定延長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繼續執行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政策,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可在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300%之間選擇適當的社保繳費基數。省級立項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繼續實行零收費。對工業生產企業在廠區范圍內的各類建筑、新建專業物流倉儲設施的,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實行零收費。2021年直接交易電量超過1100億千瓦時。中小企業寬帶和專線平均資費再降10%。取消港口建設費,繼續執行船閘收費下調10%。持有安徽交通卡的貨運車輛享受高速公路通行費八五折優惠政策。
7.加快產業技術升級。調整優化制造強省資金使用方向,對數字化、智能化、綠色化和工業互聯網升級項目給予獎補支持。支持加速用工業互聯網平臺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發展先進制造業,支持消費領域平臺企業挖掘市場潛力。對符合條件的提升產業基礎能力技改項目按設備購置額給予一定補助,對3年期(含)以上技術改造項目貸款給予貼息。對經省認定的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研制企業和示范應用企業,依規分類分檔給予一次性獎補。支持實施“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行動,提升中小企業專業化能力和水平。
8.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發展。推行產業集群群長制、產業鏈供應鏈鏈長制和產業聯盟盟長制,分產業鏈編制十大新興產業全景圖、分布圖。優化省“三重一創”產業發展基金子基金體系,按十大新興產業分別完善、設立子基金。對新認定的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國家先進制造業集群、國家創新發展試驗區,給予一次性獎補1000萬元。支持重大新興產業基地競相發展,對質量、效益、動力指標獲得全省單項冠軍的基地,年度獎勵資金提高10%。對符合條件的制造業新建項目融資貸款,以國家開發銀行制造業優惠貸款利率為基準貼息40%,省、市(縣、市、區)各分擔50%,單個項目省級貼息金額最高5000萬元。
9.大力發展數字經濟。統籌財政資金,整合信息化、電子政務等專項資金,推動設立大數據中心專項資金,支持大數據核心關鍵技術攻關、產業鏈構建、重大應用示范和公共平臺建設等。鼓勵各地設立大數據發展支持資金。鼓勵設立投資大數據產業的創業投資基金,引導社會資本投資大數據發展應用。支持培育發展大數據企業,符合條件的大數據企業按照規定享受數字經濟有關用電、用地等政策。
10.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認真落實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計劃延長、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對辦理貸款延期還本付息且期限不少于6個月的地方法人銀行,繼續按貸款本金1%給予激勵。引導銀行擴大信用貸款、持續增加首貸戶,推廣隨借隨還貸款。推動大型商業銀行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增長30%以上。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發放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繼續按貸款本金40%給予優惠資金支持。提高制造業貸款比重。鼓勵銀行擴大“稅融通”、無還本續貸等業務覆蓋面,支持民營和中小企業利用應收賬款融資。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平均擔保費率不超過1%的小微企業、“三農”主體、科技型企業擔保業務,各級適當給予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擔保費補貼。
11.擴大直接融資規模。鼓勵各地對在境內公開市場首發上市的企業給予獎勵,省統籌資金在各地獎勵基礎上再給予獎勵。省財政統籌資金對2021年在“新三板”創新層新掛牌企業給予獎勵,晉層至精選層、轉板至滬深交易所上市的補齊獎勵,鼓勵各地給予分階段獎勵。組織開展多層次、多樣化的企業資本市場培訓。對成功發行債券融資,募集資金用于制造業、技術改造和科技創新領域,按其發債金額給予分段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3年,貼息資金由省和項目所在市縣財政各按50%承擔,省級從“三重一創”和制造強省資金統籌。省級種子基金母子基金對單個企業或項目投資額提高至2000萬元,省級種子基金資金募集期可延長至10年。
12.更大力度防范化解風險。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分類施策化解企業債務風險。支持中小法人銀行通過引進優質合格戰略投資者等方式補充資本。
三擴大有效需求,增強高質量供給
13.精準擴大有效投資。聚焦“兩新一重”等,謀劃推進一批強基礎、增功能、利長遠的重大項目。高標準落實“四督四保”、“三個走”、集中開工、“雙招雙引”等工作機制,加強重大項目協調調度,全年新開工億元以上重點項目1800個以上、竣工700個以上。省繼續統籌安排基建資金,支持重點工程及重點項目謀劃和前期工作。繼續從“三重一創”、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基金資金中切塊50%,依規直接投資符合條件的項目。適當放寬專項債券發行時間限制,合理擴大使用范圍,優先支持在建工程后續融資。
14.促進招商引資提質增效。鼓勵各地設立招商引資專項資金,對上一年度新增地方財力的招商引資落地項目,按一定比例給予獎勵補助。對新建具有重大科技創新突破的新興產業項目,可按“一事一議”方式給予重點支持。鼓勵行業協會商會按“會企分開”原則,依法設立專業化招商公司,加大社會化招商力度。支持各地對招商引資工作發揮重要作用、作出重大貢獻的各類機構、行業協會和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支持基金招商,基金及管理機構招引省外企業落戶的,納入基金返投統計范圍,并支持各地給予獎勵。建立領導干部聯系企業常態化機制,每半年至少到聯系服務的企業調研1次。建立工作微信群,健全與企業家直通聯系機制。辦好2021世界制造業大會。
15.全面拓展消費需求。支持“快到皖里來”促消費系列活動。開展新一輪汽車下鄉,鼓勵各地對符合條件的農村戶籍居民給予一定購車補貼。引導企業開展家電更新換代、電腦進村入戶、廢舊家電回收,鼓勵各地出臺配套支持措施。統籌安排資金,持續提升農村電商發展水平。支持特色商業街區升級改造,培育一批特色商業示范街區,打造一批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支持培育在線教育、在線辦公、在線健身、在線文娛等新業態。鼓勵施行節慶旅游活動門票減免政策。全面落實帶薪休假制度,擴大節假日消費。支持開展全民閱讀。適當增加公共消費。
16.完善現代流通體系。支持應急物流體系建設工程、冷鏈產業補鏈強鏈工程,建設一批平時服務、急時保障的冷鏈物流和應急物資儲備基地。省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優先支持低溫物流園區建設,提升生鮮農產品交易、倉儲、運輸、加工、檢測、集中配送等功能。對企業新建(購置)、改造的冷凍冷藏庫、冷鏈物流車輛、終端冷藏設備等,總投資500萬元以上的,各地可按投資額的一定比例予以適當補助。
17.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租購并舉、因城施策。嚴格落實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支持合理自住購房需求。落實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嚴禁信貸資金違規流向房地產市場。支持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探索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和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建設租賃住房。實施城市更新行動,2021年支持改造城鎮老舊小區1000個以上,棚戶區改造基本建成12.63萬套。
18.保障重點項目建設用地需求。用好委托用地審批權試點政策,實施土地征收成片開發。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責任,加強補充耕地指標統籌管理,完善補充耕地指標激勵措施。對各地上報的符合用地條件的重大產業及基礎設施類項目用地報件,納入建設用地審批綠色通道,實行快審快報快辦。鼓勵民營企業利用自有工業用地發展新產業新業態并進行研發創新,根據相關規劃規定允許增加容積率的,不增收土地價款等費用。
四深化改革開放,推動發展活力動力持續迸發
19.推動重點領域改革。加快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推動國有資本更多投向新型基礎設施、新興產業、公共服務等領域。健全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逐步將符合條件的省屬企業整體上市后的國有股權劃轉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運作管理,壯大“兩類公司”資本實力。深入實施預算績效管理,落實常態化財政資金直達機制。推行全省省級以上開發區“標準地”改革,全面推進區域評估,努力讓企業“拿地即開工”。
20.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2021年,省級權責事項再精簡20%。進一步優化企業開辦服務,實現開辦零成本。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政府投資類、社會投資類、工業類及實施“標準地”改革的小型社會投資低風險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時間分別壓縮至80、60、30和16個工作日以內。低壓小微企業獲得電力最長不超過8個工作日。建成新型全省政務“皖事通辦”平臺,完善7×24小時不打烊“隨時辦”服務,實現單一事項100%“最多跑一次”,更多“一件事一次辦”,政務服務大廳入駐用電、用水、用氣、通信等報裝服務全覆蓋。常態化實施“四送一服”雙千工程,2021年4月份、11月份分別開展為期1個月的集中活動。
21.推動外貿外經穩中提質。支持企業開拓多元化市場,努力鞏固傳統市場,大力拓展“一帶一路”等新興市場。對外貿企業參加線上線下展會、開展國際產品認證、境外商標注冊、境外專利申請給予支持。提高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和滲透率,為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提供基本風險統保。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支持企業建設和租賃使用“海外倉”。設立自貿試驗區發展專項資金。鼓勵企業采取投資建設運營一體化方式承建境外工程項目,支持企業參加境外投資合作對接活動。
五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
22.加快發展現代農業。省財政統籌安排資金,支持現代種業提升工程、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秸稈綜合利用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農產品加工業等。穩步推廣水稻、小麥、玉米大災保險試點、水稻完全成本保險試點和制種保險試點。逐步提高土地出讓收益用于農業農村比例,保持“三農”投入穩定增長。繼續落實國家產糧大縣支持政策,對糧食大縣給予一定獎勵。繼續實施生豬調出大縣獎勵政策,穩定生豬養殖用地、環評、信貸擔保等扶持政策。
23.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對擺脫貧困的縣(市、區),從脫貧之日起設立5年過渡期,主要幫扶政策保持總體穩定。常態化幫扶農村低收入人口,對基本生活陷入暫時困難的群眾加強臨時救助。支持實施脫貧地區鄉村特色產業發展、脫貧人口穩定就業、農村生態保護、脫貧地區基礎設施、脫貧地區公共服務五大提升行動。省財政統籌安排資金,支持鄉村振興。
24.推進長三角地區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支持合肥都市圈與上海大都市圈對標,與南京都市圈協同互動、協調發展。深入謀劃共建“一地六縣”長三角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產業集中合作區,協同推進“3+N”省際毗鄰地區新型功能區體制機制創新,提標擴面省際產業合作園區。支持各市與滬蘇浙相關市(區)共建合作,推動各市城區與滬蘇浙相關市城區對口合作。探索以社會保障卡為載體建立居民服務“一卡通”,推進交通出行、旅游觀光、文化體驗領域同城待遇。
25.增強皖北承接產業轉移集聚區和大別山等革命老區發展動能。支持集聚區內難以在省內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的國家重大建設項目,積極申請國家統籌補充耕地。對集聚區申報“三重一創”、制造強省、創新型省份、技工大省相關補助資金的,補助比例在原有基礎上上浮20%。對集聚區內設立的產業投資基金,鼓勵省“三重一創”等基金積極參與。積極爭取國家延續集聚區內重大項目用能需求保障政策。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新時代支持革命老區振興發展的意見》精神,重點支持大別山等革命老區振興發展。
26.推動全面綠色轉型。落實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要求,2021年,省財政繼續安排專項資金,對美麗長江(安徽)經濟帶建設、重點流域和重點區域水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進行獎補。協同推進新安江—千島湖生態補償試驗區建設,持續實施大別山區水環境、沱湖流域、滁河流域、地表水斷面、環境空氣質量等生態補償制度。支持實施重點行業領域減污降碳行動,在工業領域推進綠色制造、建筑領域提升節能標準、交通領域加快形成綠色低碳運輸方式。探索推動碳排放權市場化交易,穩步開展新安江流域(黃山)排污權交易。深入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對于能耗強度達標而發展較快的地區,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可適當彈性。
六擴大優質公共服務供給,持續提高人民生活品質
27.優先保障民生支出投入。堅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資、保運轉支出在財政支出中的優先地位,嚴禁擠占挪用“三保”支出。扎實推進民生工程,增強惠民政策獲得感和可持續性。黨政機關堅持過緊日子、節用為民,進一步壓減一般性支出,嚴格審核新增財政支出,大力削減或取消低效無效支出,節約資金優先用于保障基本民生支出。
28.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按規定給予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加大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面向高校畢業生招聘力度,統籌推進高校畢業生、農民工等重點群體就業創業。對返鄉農民工首次創業,按規定從就業補助資金中給予5000元一次性補貼。穩定提供5萬個公益性崗位為就業困難人員提供托底保障。組織城鄉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參加技能培訓,并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對符合條件的勞務市場或零工市場,由就業補助資金給予20萬元—30萬元一次性補助。
29.提高社會保障水平。推動和完善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省級統籌。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省級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致貧返貧人口、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繼續實施政府代繳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政策。繼續按規定提高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開展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委托投資運營。
30.提高基本公共服務水平。省級統籌資金設立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獎補資金,引導各地對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給予不低于1000元/床的一次性建設補貼,并按實際入住人員評估結果給予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的日常運營補貼,對提供其他社區養老服務的主體給予政府購買服務補貼,對居家護理型床位建設給予合理補貼。支持醫療機構開設老年病房或轉型為護理院、康復醫院等,按規定享受相應補助補貼。大型體育場館、文化設施向社會免費或低收費開放,按規定給予補助。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繼續按規定提高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及時啟動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聯動機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適度提高救助標準。
本意見發布后,如國家出臺新的規定,按國家規定執行。